根据两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职称评审可采用评聘分开方式。翻译属于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利;但同时,高校一般又属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
因此,高校人员在已具备副教授或教授资格的前提下,同级转评一级翻译或译审,一般不涉及岗位重新聘任。但如果高校人员从副教授跨级申报译审,一般会涉及到职称岗位的变动,这就需要高校出具委托评审函或同意申报函,避免申报人员在获得职称后单位出现无法兑现待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