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指出要“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国外文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0号)中提出要“要通过多种渠道受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翻译专业人员职称申报”和“解决广大非公领域从业人员翻译系列职称申报难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