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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观点|刘士聪:学习地道英语,翻译中国文学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08-22 分类:新闻资讯
虽说可以聘请英语母语人士帮助我们译,且多年来,他们也真的帮助我们翻译了很多作品,在翻译中国方面做了很大贡献,也为中国文学英译提供了好的范例,但是有意愿或有能力帮助我们翻译的母语译者有限,而我们需要翻译的东西也太多,光靠他们译不过来,大量的工作需要国人来做

一、“翻译中国”

2022年年末,中国翻译协会常务副会长黄友义先生出版了一本论文集——《从“翻译世界”到“翻译中国”——对外传播与翻译实践文集》,讨论了一系列翻译实践问题。其中有一篇《从“翻译世界”到“翻译中国”:历史的必然》,谈到“作为一个学习型大国自身的需要和不同文明互鉴的必要”,“翻译世界”“还要继续”,但“进入21 世纪以来,一个新的现象开始出现,这就是把中国的文化、历史、经济、时政、技术、生活各个领域对外翻译”,并且这已是“大势所趋,力度越来越大……是一种历史的必然”(黄友义,2022:157-158)。在另一篇讨论人才培养问题的文章里作者又说,“整个社会的外语水平继续提高,但出类拔萃的高级应用型翻译人才难以满足需求”(黄友义,2022:357)。

因此,培养“高级应用型翻译人才”已是应时应势之要务。

二、培养好的译者

我们“翻译世界”时,使用自己的母语,操控起来比较自如;而“翻译中国”时,我们要使用英语,但英语不是我们的母语,操控起来不那么顺手,因此“翻译中国”需要培养好的译者。

虽说可以聘请英语母语人士帮助我们译,且多年来,他们也真的帮助我们翻译了很多作品,在“翻译中国”方面做了很大贡献,也为中国文学英译提供了好的范例,但是有意愿或有能力帮助我们翻译的母语译者有限,而我们需要翻译的东西也太多,光靠他们译不过来,大量的工作需要国人来做。因此,培养自己的译者是当务之急。

“翻译中国”的涉及面广,不同领域、不同文体的词汇和表达方式各有特点,译者也各有专攻。复合型翻译人才,即能翻译“文化、历史、经济、时政、技术、生活”的译者,即使有也不会很多。从实际情况看,不同领域的译者都有不同于他者的专业技能和素养。文学翻译也是如此,培养好的文学译者来承担中国文学作品的英译也是当务之急。

三、用地道英语翻译中国文学

文学作品的故事是作者写的,一般情况下,译者应予以尊重,尽量忠实地译。但在语言的传译上,译者却有用武的天地。在词汇的选择、句子的组织和修辞的运用上译者可以尽其所能,各显神通。

相声大师侯宝林谈及相声语言时说,“相声是艺术”,你要说相声“就得用艺术语言”。侯宝林说相声很讲究语言艺术,他无疑是相声界的“高级人才”。

文学翻译也是艺术,你要翻译也得用“艺术语言”,用艺术英语再现中国文学之美,因为语言不行没人读,译了等于没译。

放眼中国文学的翻译景观,精彩夺目的好译文多得很,译界先辈们给我们留下了很多好东西,令人目不暇接,不但对外宣介了中国文学,也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翻译经验。比如,清代乾嘉时期文人沈复所写的《浮生六记》就有多人翻译过,目前已有四个主要的英译本:(1)林语堂译本Six Chapters of a Floating Life(1936);(2)雪莉·布莱克(Shirley M. Black)译本Chapters from a Floating Life(1960);(3)白伦(Leonard Pratt)和江素慧合译本Six Records of a Floating Life(2006);(4)格雷厄姆·桑德斯(Graham Sanders)译本Records of a Life Adrift(2011)。

我们以布莱克译本为例,来看看她的译文有多讲究(她的译本也有缺陷,可另做讨论),其中可供我们学习、借鉴的好译例俯首皆是。她说,她在翻译过程中遵循三条原则,其中有一条是“尽量细致地把中文字词的确切意思表达出来”(“tried to be as meticulous as I could in expressing the exact meaning of the Chinese words”)。一个英国人翻译中国古典文学作品能下这样的决心很是了不起,她这样说,也这样做了。

例如,书中有一个情节,新婚之夜,沈复送走客人,回到洞房时却发现芸娘在埋头读书:

原文:悄然入室,伴妪盹于床下,芸卸妆尚未卧,高烧银烛,低垂粉颈,不知观何书而出神若此……

译文:Quietly I entered my bridal chamber, where the bride’s attendant lay dozing on the floor. Yuen, who had taken off her wedding finery, was not yet in bed. She was sitting, in the light from a pair of tall silver candles, with her delicate white neck bent over a book, so completely absorbed in her reading that she was unaware that I had come into the room.

译文将“高烧银烛”译作“in the light from a pair of tall silver candles”,将“低垂粉颈”译作“with her delicate white neck bent over a book”,将原文的两个小句译作英语的两个介词短语,作为“She was sitting”的状语,用这种方式成就了一个完整且完美的英语句子。译文不但再现了原文的文字之美,也再现了芸娘埋头读书的优美姿态,一个中国古代淑女的优雅形象呈现在读者面前。译文堪比原文,属经典译句。

布莱克的这种处理方式对我们有启示,她不是按部就班地词对词、句对句地对译,而是将原句视作一个整体,对语义浓缩的文言文进行解读、释义,然后用英语的搭配方式和句法形式对原文内容进行整合,将其内在含义译出来,且行文自然流畅,少有翻译腔。这样的译文读起来会让人感觉到它的行文之美。

和布莱克一样,英国翻译家大卫·霍克思(David Hawkes)在其翻译的《红楼梦》前言中也说过:“我始终坚持的一个原则便是翻译一切,哪怕是双关语。”(“My one abiding principle has been to translate everything—even puns.”)这是何等的壮志,何等的责任心!在迄今为止的《红楼梦》译本中,霍克思的译本是最成功的,可以说是中国古典文学英译的经典范例。对他的译文进行研究和总结将对我们的中英翻译有所补益。比如第一回中,甄士隐资助贾雨村进京赶考,临别时说的一句话,霍克思的处理方式就很好:

原文:“待雄飞高举,明冬再晤,岂非大快之事!”

译文:“How delightful it will be to meet again next winter when you have distinguished yourself by soaring to the top over all the other candidates!”

原文是一个感叹句,感叹部分放在句尾;译者也用了一个英语感叹句,但和中文不同,英语感叹部分放在句首(How delightful it will be to... !)。更难得的是“待雄飞高举”的译法,既体现了金榜题名(distinguished yourself),也译出了“雄飞”之寓意(by soaring to the top)。总之,这是一个出色的译文,不但意思准确,而且读起来铿锵有力,很有感叹句的气势。

布莱克和霍克思的译文让我们见识了什么样的语言是艺术语言。

中国古典文学著作的译文提供给我们学习的好材料不可胜数,就连中文歇后语的好译文也是不胜枚举。剑桥大学教授弗兰克·卢卡斯(Frank L. Lucas)在他的文章“On the Fascination of Style”中提到中国的一个歇后语“肉包子打狗”时这样说:“Or consider how language comes alive in the Chinese saying that lending to the feckless is‘ like pelting a stray dog with dumplings.’”翻译中文的“打狗”可能有多种选择,他却用了“pelting a stray dog”这个说法。英语词典这样解释动词“pelt”:“attack sb. by throwing things at him”。掷物追打,这个“pelt”是何等形象,何等准确!

四、翻译基础在读书,译者首先是读者

译者要充实自己,提高英语水平,增强翻译能力,有多种途径。在这多种途径中,在英语环境中生活确实重要。当英语修养达到一定程度时,去国外进修一段时间肯定会使自己的英语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在中英翻译上会有新的气象。但在非英语环境里,是

否也能学好英语呢?这是毫无疑问的。关键是读书,不仅要读翻译作品,更要读英语原著,这是学习英语极为重要、极有成效的途径。即使出国留学,不读书也不行。不读书,不读英语原著,要想成为好的中英译者,无异于空谈。

凡有建树的英语作家写的作品都值得阅读,他们用词准确,搭配新颖,句子灵活,修辞讲究。他们写的英语有美感,有欣赏价值。

美国作家E. B. 怀特(E. B. White)有一篇散文,“Once More to the Lake”,写他每年暑假带儿子在湖区度假的生活。下面的文字写了他和儿子一起钓鱼的情景:

We stared silently at the tips of our rods, at the dragonflies that came and went. I lowered the tip of mine into the water, tentatively, pensively dislodging the fly, which darted two feet away, poised, darted two feet back, and came to rest again a little farther up the rod.

这段文字写蜻蜓落在鱼竿上,钓者想赶走蜻蜓,把鱼竿沉到水里,蜻蜓飞走了,又飞回来,落在鱼竿靠上的地方。作者描写蜻蜓的句子值得注意,都是用简单词构成的简单句, 如“came and went”“darted two feet away, poised, darted two feet back”“came to rest again”等。用“darted”描写蜻蜓飞来飞去动作之迅速,使得这个夏季乡村里常见的景象犹如一幅用淡墨绘就的中国传统国画。我们学习他简单的用词,学习他灵巧的句子,更学习他用文字描绘出生动形象画面的语言艺术。

1963年12月,美国总统林登·约翰逊(Lyndon Johnson)授予怀特“总统自由勋章”。他在颁奖词中说,怀特是“An essayist whose concise comment on men and places has revealed to yet another age the vigor of the English sentence”。一个国家的总统竟然赞赏一个作家所写的英语句子,这很不寻常。可见怀特的文字之好,其文字对美国生活的影响之深。

美国小说家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所写的Moby Dick(《白鲸》)里有一段描写草原骏马的文字:


Most famous in our Western annals and Indian traditions is that of the White Steed of the Prairies; a magnificent milk-white charger, large-eyed, small-headed, bluff-chested, and with the dignity of a thousand monarchs in his lofty, overscorning carriage.


骏马奔驰于落基山脉脚下的草原上。作者首先描写其不凡的外表,“milkwhite”“large-eyed”“small-headed”“bluff-chested”,然后写其高贵的气质,“with the dignity of a thousand monarchs in his lofty, overscorning carriage”,那高傲的、蔑视一切的姿态显示出其具有千百君王的尊严。作者能够用抽象的文字刻画出草原骏马形象之美好和气质之高贵,这是语言艺术使然。

美国作家斯特林·西格雷夫(Sterling Seagrave)花了十几年的时间写了一部著作,即Dragon Lady—the Life and Legend of the Last Empress of China,其中有一段描写曾国藩的文字,写得好:


Tseng looked less like a warlord than he did a venerable sage. At five feet nine inches he was strongly built, with a broad chest and square shoulders but with a large head exaggerated by the Manchu fashion of shaving the brow and raiding the hair in a queue down the back. He wore a full beard that hung over his chest, adding to the impression of great sagacity. His sad hazel eyes were keen and penetrating, and his mouth was tightly compressed into thin lips. The overall impression was of strong will, high purpose, great dignity, and total self-possession. He was not a man to be trifled with.


这段文字从外貌到内在性格对曾国藩做了全面介绍。首先看“but with a large head exaggerated by the Manchu fashion of shaving the brow and raiding the hair in a queue down the back”一句,“a large head”之后的修饰语“exaggerated by”是构建句子的关键成分,通过描写曾国藩的发型而说清为什么他的头显得很大。“He wore a full beard that hung over his chest, adding to the impression of great sagacity”中的分词短语“adding to the impression”虽然形式上是句子的次要成分,但它所表达的意思却很重要:曾国藩是一个有智慧的人,他垂在胸前的胡须更增强了人们对他的这个印象。当作者转而描写曾国藩的性格时,用了一个简单而概括的句子:“The overall impression was of strong will, high purpose, great dignity, and total self-possession.”此句“was of”之后一系列“形容词+名词”词组有很强的表现力。其中,“strong will”表坚强的意志,“high purpose”表崇高的志向,“great dignity”表令人肃然起敬的尊严,“total self-possession”表沉着镇定。“be of”后面加名词或名词词组,这个形式运用较广,有时比具有同样意义的形容词更具表现力。最后一句,“He was not a man to be trifled with”(此人不可小觑),作者用这样的方式表达这个人很厉害。

以上几个例子,不论是写景、写马还是写人,作家的文字都具有英语的美感和力量,即英语的艺术感染力。

写作和翻译都是艺术,是创作艺术;读书也是艺术,是欣赏艺术。我常常把读书当作艺术欣赏,喜欢慢慢读,一个小时只读两三页或三四页。每当遇见好的用词、好的搭配,特别是读到好的句子,我便心情愉悦,有时甚至是激动,总是不由得停下来琢磨它的意思,琢磨它的特别之处。有时我将其与中文相比较、相对照,琢磨英语的这个表达方式可以用来表达中文的什么意思。我还喜欢做笔记,把好的表达方式记录下来,以备将来翻译时做参照。读书慢,从阅读量上看有其局限性,但从吸收知识和提高翻译能力的角度看,慢读确有慢读的好处。

美国有一个英语教授,叫约瑟夫·爱泼斯坦(Joseph Epstein),很能写文章,有学者说他是“现在在世的、用英语写作的最伟大的散文家”。2014 年他出版了论文集Literary Education and Other Essays,其中有一篇“Heavy Sentences”谈到读书。他写道:


Learning to write sound, interesting, sometimes elegant prose is the work of a lifetime. The only way I know to do it is to read a vast deal of the best writing available, prose and poetry, with keen attention, and find a way to make use of this reading in one’s writing. The first step is to become a slow reader. No good writer is a fast reader, at least not of work with the standing of literature.


这位学者主张慢读,他说学习写优雅散文是一辈子的事情,要想实现这个目标,唯一的办法是大量阅读优秀作品,并在写作中运用所学所感。第一步是慢读,没有一个好作家是快读者。

这是他的切身体会,对我是个鼓舞。既然权威的英语学者这样说,我也就相信慢读是优点而不是缺点,是提高英语水平和写作能力的正确途径,因而在日常的阅读中我就更加注意体会英语如何叙事、如何描写、如何说理等。

这位教授说,要把你所学的用于你的实践,我有时也有意这样做。在做中英翻译时,我时而想起读过的句子或笔记里记下的表达方式,尽量让自己写的英语有依据,符合英语表达习惯。

记得曾在英语词典里见过一个英语表达,“a look of mute appeal”(默默祈求的眼神),也有说“a look of silent appeal”,这个表达让我想到鲁迅小说《孔乙己》里的一句话。孔乙己最后一次光顾咸亨酒店时,掌柜笑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东西了,要是不偷,怎么被打断腿?这时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是在恳求掌柜不要再提。

我想,这个英语表达正好可以用来描写孔乙己的“眼色”,于是,我试着译了这个句子:“Kong Yiji, with a look of mute appeal, said in a low voice,‘ It’s a fall, it’s a bad fall,’ as if begging the shopkeeper not to mention it again.”

这未必是好译文,但用上学到的这个表达也算是有益的尝试。

我们要翻译中国文学,需要好的译者,而好译者要有很强的英语写作能力,获取这个能力需要读书,要大量地读,在读书上下真功夫。对于译者,读书的重要性,怎么强调也不过分。演艺界有一句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句话对翻译界也适用,译出一句好英语,译出一篇好文章,需要付出十年读书的艰苦,十年甚至也未必够。

读书是个人的事,自己默默地读,沉醉其中,欣赏其美,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书痴者文必工”(蒲松龄《聊斋志异·阿宝》)。

五、写好英语句子是艺术

写句子是学好英语的基本功,因为句子是语言的基本单位,它有完整的结构,能表达完整的意思,故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不只是学习者重视,有成就的作家也重视,也不乏语言学者潜心研究英语句子。

美国有记者认为写句子是艺术,把写句子和绘画、做音乐相提并论。英国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在他的文章“Lucidity”里说:“Words have weight, sound and appearance; it is only by considering these that you can write a sentence that is good to look at and good to listen to.”他说写句子既要好看又要好听。所谓“好看”,指它的结构和组织,所谓“好听”,指它的声响和乐感。由此可见,毛姆也把写句子看作艺术,或者可以说,写句子是综合艺术,呈现建筑和音乐的综合美感。

英语句子具有很强的表现力。它的动词,它的搭配,特别是它的句型灵活多样,同一个意思可以用不同的句型来表达,而且还可以表达各种事物的形态以及各种思想和情感,既可缠绵,也可豪放,既可清丽,也可雄浑。复杂的句子有其复杂之美,复杂之中有完整的句法和清晰的逻辑,不论句子多么长,多么复杂,读者都能沿着一条清晰的路径梳理出它所表达的意思。同样,简单句子也有其简单之美,简单之中蕴含着丰富的内容或深邃的哲理,其铿锵的音调和起伏的节奏更增添了它的艺术美感。

学习中英翻译要下功夫译好句子,译好句子是译好故事的基础,好故事必有好句子,有了好句子才有好故事。

六、中英译者合作,创作好的译文

黄友义在《从“翻译世界”到“翻译中国”——对外传播与翻译实践文集》中谈到谁来翻译的问题时说“以中国译者为主”,同时说这“不等于排斥外国译者,恰恰相反,最佳的翻译效果是中外的结合。中国译者对原文的含义理解透彻,但外语再好,毕竟不如母语自如,中外结合是‘翻译中国’的必备条件和质量保障”(黄友义,2022:160)。

确实如此,在翻译中国文学时,中国译者在理解原文方面有优势,特别是作品中的习惯用语和民间口语,因为生活在这个语言环境里,中国译者有理解这些表达方式的先天优势,而外国译者有用母语进行表达的优势,二者结合起来能够创作出内容忠实、语言地道的好译文。我自己有一些这方面的体会。

1986年,美国密歇根大学詹姆斯·费雷拉(James Ferreira)教授携夫人来南开大学外文系讲授美国文化。夫人名叫克里斯廷(Christine),给本科生上英语课。她性格活泼,我们很快便混得很熟。她让我给她起个中文名字,我想了想说,就叫“柯力诗”(a powerful poem)吧,读音和她的英文名字接近,她很喜欢。既然身边有熟悉的美国人,我便想利用这个机会跟她学习英语。我向柯力诗建议,我们是否可以合作翻译点什么,她很乐意。

那时我正在读梁晓声的小说《黑纽扣》,一个回忆录式的短篇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朴实善良的年轻妇女,她与作者的母亲在火车站干活时相识。当作者的母亲得知她孤苦伶仃一个人时,就把她带回家一起生活。她对待少小的作者和他的兄弟姐妹们特别好,孩子们便亲切地称她“小姨”。小姨虽不是亲姨,但在孩子们的心里,她比亲姨还亲。

作者来自社会底层,对底层人民的疾苦有切身体会。他怀着深深的同情心,眼含泪水描写了这个质朴善良、命运多舛的小姨。这个故事深深感动了我,我向柯力诗介绍了小说梗概,她也很认同这篇小说,于是我们便着手翻译。我正式接触中英翻译,就是从翻译这篇小说开始的。

柯力诗一个汉字也不认识,一句中文也不会说。先是由我逐字逐句给她口述这个故事,然后我们一起逐字逐句讨论、推敲,最后由柯力诗加工润色,敲定文字。我们都很投入,一有空就坐在一起译,像是被一种使命感驱使着。1986年国庆节假期,在去内蒙古草原旅游的火车上我们也没闲着。两个人坐在车窗下小桌两侧照常译,我说她写,一句一句地译。我们大约用了两个月时间译完小说的全部内容。1992年,这篇译文被收在以The Black Button为标题的英文版梁晓声小说选里,由中国文学出版社出版。

之后,我们又一起翻译了几篇短篇小说,有梁晓声的《中国话》、王蒙的《灰鸽》、史铁生的《老人》、王扶的《我不愿做女孩儿》以及王筠的《太阳雨》等。其中梁晓声的《中国话》和王蒙的《灰鸽》分别登载在美国的两个文学杂志上,其余几篇均在国内出版。

通过这一时期与柯力诗的合作,我对中国文学作品的英译有了新的认识。早年做中英翻译,我大多关注译文“对不对”,是否符合原文意思,是否符合英语语法等。那时候我不知道,即使译文与原文意思相符,即使译文语法完全正确,也未必是好译文,不知道其中涉及不同的思维方式和随之而来的表达方式。实际上,英译文除了语法上的“对不对”,还有比语法更重要的表达方式的“好不好”,即译文是否符合英语表达习惯。

译完《黑纽扣》之后,我反复阅读译文,琢磨柯力诗敲定的文字。她虽不懂中文,但却能在我解释的基础上正确领会原文意思,并能用地道的英语将其准确表达出来,且文字生动流畅,富有美感,这对我是很大的启发。例如,《黑纽扣》是这样开头的:

原文:今年五月,我完全是被长久系绕心间的乡思所使,回到了哈尔滨。七年没回去了。七年没见老母亲了。

译文:I went back home to Harbin last May, driven at last by a sense of nostalgia that had haunted me for a long time. I hadn’t been home for seven years; for seven years, I hadn’t seen my old mother.

从译文句子各成分的安排看,第一句的结构和叙述方式与原文不同,“I went back home to Harbin last May”,这是句子主干,放在句首,直截了当地说,然后用一个分词短语说明原因,“driven at last by a sense of nostalgia”,紧接着用一个定语从句“that had haunted me for a long time”说明这种“乡思”已经“系绕心间”很久了,一个典型的英语句子就这样清晰地组织起来了。接着,“七年没回去了。七年没见老母亲了”,“七年”是在两个句子的开头重复的,译文是在两个句子之间重复的,“... for seven years; for seven years...”,用这种无间隔的形式将前后两个部分衔接起来,强调了时间之久。中文有中文的表达习惯,英语有英语的修辞方式。这种修辞方式,强调了作者的思乡情绪,效果是好的,这样处理很是得体。

译文里值得品味的例句还有不少,我越读越觉得新奇,不由得感叹用英语竟然能把中文意思表达得这么周密,这么细腻,感叹句子严密的组织之中有一种自然流畅的美感,这种美感源自译者对于英语句子之美的感知,以及对这种感知的表达能力。同时,我也深深意识到自己的英语与真正好的英语之间有很大差距。

好的文学作品之所以是艺术,一是故事好,二是语言好。文学作品的翻译也是语言艺术。译者的责任是在尊重原文情节的基础上译好语言,不论是英中翻译,还是中英翻译,都是如此。所以,对于英语,对于中英翻译,译者一方面要有信心学好,一方面要抱有谦卑之心,因为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前面的路程很长,没有尽头。

1987年1月,我作为访问学者去美国堪萨斯大学进修一年,我和柯力诗的合作就此终止了。

通过与柯力诗的合作翻译,我对中英翻译产生了兴趣,也有了点信心。后来便尝试自己独立做。20世纪90年代,我为中国文学出版社翻译了几部长篇小说,后来也翻译了一些中国近现代作家的散文作品。虽然文字难免有些幼稚,和与柯力诗合作翻译的小说相比仍有不小差距,但运用英语的能力自觉还是有进步的。

我相信,坚持读书,坚持阅读英语原著,慢慢改进自己英语的成色,提高做中英翻译的能力,是可以用较好的英语翻译中国文学作品的。


2023年11 月于南开园


参考文献


黄友义.从“翻译世界”到“翻译中国”——对外传播与翻译实践文集.北京:外文出版社,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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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士聪,翻译家,南开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译有《小城畸人》《修补匠》等,编译有《汉英· 英汉美文翻译与鉴赏》以及《英语经典散文翻译与赏析》(与谷启楠合译)等,编著有《品鉴英语句子之美——学地道英语 译华夏文章》等。2009年荣获中国翻译协会颁发的“资深翻译家”荣誉称号。


文献来源:《中华译学》;浙大译学馆